[安徽建工商貿物流]建工商貿物流機關物資集采 G330杭埠河至石頭改線段(同大至臺創園)建設工程“PHC管樁A400(60)采購”標段1招標公告[答疑澄清公告]
- 【信息時間: 2025-11-19 08:56:42】
- 【發布單位: 安徽建工商貿物流】
- 閱讀次數:次
- 【字號 : 大 中 小 】
- 【我要打印】
建工商貿物流機關物資集采 G330杭埠河至石頭改線段(同大至臺創園)建設工程“PHC管樁A400(60)采購”招標文件澄清如下:
一、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第四條第2點計量單位和方法變更為:① 點量驗收 。
二、刪除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第四條第3點。
三、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第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變更為:
1、乙方逾期交付貨物,應向甲方支付 5000 元/天的違約金。逾期交付超過 3 天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,有權向第三人采購同種類貨物,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。
3、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,甲方有權拒收,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金額 10 %的違約金。甲方同意更換的,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時間內未能調換的,按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處理。
以上內容如與原招標文件相關條款不一致,以本次補遺澄清為準。
注:此次補遺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請各投標人務必知悉,投標人如未及時查閱將自行承擔一切后果。本次補遺文件不需放入投標文件中,不作廢標處理。